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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丈夫帮前妻儿子买房,是否合理? [收藏主题] |
周女士问:丈夫和我结婚前有过一段婚姻,并与前妻生育了一个儿子。我们结婚以后,因为我身体不好,一直在家休养没去上班。我上个月才知道,2017年1月丈夫背着我转了75万元,给他与前妻生育的孩子买房。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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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权利的,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期限是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的一年内。根据周女士的叙述,她丈夫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将财产赠与儿子,如果这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在周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应当是侵犯了周女士的合法权益,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不过,周女士首先需要证明这笔钱的来源,以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周女士在家休养不去上班,并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即便是单方的婚内工资收入等,除婚前财产公证过的财产,都可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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