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不涨居民农业电价 非紧急不拉闸限电
10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全力保证能源电力安全供应,做好精准调度,全力减少错避峰用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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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涨价不涨居民、农业
今年以来,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电力、煤炭供需持续偏紧,多种因素导致近期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给正常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带来影响。广西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全区能源供应基本平稳有序,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广西能源电力供需形势仍然严峻。
《通知》中指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守能源电力保供底线,有效运用市场化手段和改革措施,保障电力和煤炭等供应。要坚决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能限供不限民用,用能涨价不涨居民、农业;二是限电不拉闸,限气(天然气)不关阀;三是能耗“双控”力戒简单一刀切,切实保障煤电企业机组出力,杜绝因能耗“双控”限制煤电企业机组出力,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反对不作为、乱作为;四是电厂厂内存煤量不低于运行7天的需求;五是发电用煤、居民用气中长期协议全覆盖;六是信用监管对煤炭、天然气中长期协议全覆盖;七是可中断用户规范管理全覆盖,做到用户知情、合同约定、动态修订、上报获准、实战演练、令到即用;八是安全监管全覆盖,持续强化输电线路、油气管网等能源输送设施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保障能源安全稳定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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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交易价浮动范围有变
《通知》要求千方百计增加电煤资源供应,进一步充分挖掘区内煤炭资源开采能力,调整不合理的行政性限产措施,区内所有煤矿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力争满负荷开采。鼓励进口煤炭资源采购。在第四季度及今冬明春保供期间,自治区财政对公用煤电企业的电煤采购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针对煤电企业困难,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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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查处哄抬价格等行为
《通知》要求,全社会强化节约用电,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用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合理控制“两高”产业规模,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空调、电梯、办公照明、办公设备等的节电管理。加强工商业用户科学有序用电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加大节电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推动重点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在主要耗煤行业大力推进煤炭节约利用。电网公司对企业限电要严格履行提前告知程序,非紧急情况下杜绝拉闸限电。
对市场主体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电力企业、交易机构参与电力专场交易和结算电费等行为,以及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等行为,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及时查处,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今报记者阮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