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用地将受到严厉处罚
今报柳州讯(记者石红星 实习生刘澄玉)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当天下午,柳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条例》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及该市相关举措。
据介绍,新修订的《条例》突出呈现五大亮点:一是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完善了土地征收程序;三是加强了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保障;四是规范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五是优化了用地审批程序。
对破坏耕地和非法占地行为,新《条例》的处罚比修订前更严厉。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以及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罚款额由原规定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修改为耕地开垦费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破坏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从重处罚。对非法占用土地的,罚款标准由原每平方米30元以下修改为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十三五”以来,柳州市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作为全区首个出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制度的地级市,最先建立起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过去五年,全市完成补充耕地指标交易16宗,交易耕地数量1.9万亩、水田规模0.6万亩、粮食产能1392万公斤,在盘活全市补充耕地资源、落实占补平衡的同时,为各县(区)财政实现约18.3亿元收入,成为全区交易量最大、成交金额最大的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
今年3月,柳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已按要求逐级上报至国家,目前,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正在按照国家要求统筹开展,并已形成阶段性成果。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谢名志表示,为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动土地要素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柳州高质量发展,该局将严守耕地保护关,以“长牙齿”硬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严保用地权益关,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严把用地保障关,加快推进重大项目报批工作,推动工程项目合法合规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关,按照“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要求,加强土地巡查监管,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