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拟调整高中学费收费标准
拟调整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
今报柳州讯(记者巴方)近日,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财政局、柳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公告,对《柳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了关于学费调整的详细方案。
据了解,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学生收取学费。目前,柳州市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为395元/生·学期,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为590元/生·学期,已有18年未调整。本次是在对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培养成本测算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群众承受能力和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拟调整高中学费(拟定标准见附表)。
本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从5月13日起至6月11日止。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柳州市发改委和教育局反映。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方式如下:
意见反馈邮箱:lzfgwjtk@126.com
邮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
邮编:545000
联系电话:2855286
柳州市教育局反馈方式如下:
意见反馈邮箱:jysfzl@163.com
邮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文惠路87号柳州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
邮编:545001
联系电话:2801945
相关减免规定
按照现行政策,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及在原国定贫困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学费,对就读普通高中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救助、孤儿、烈士子女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今后国家、自治区出台新的收费减免政策,由教育部门另行组织贯彻落实。
学校要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对已确认为符合享受免学(杂)费资助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学时按标准直接免除有关费用;对于新提出申请免学(杂)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暂缓收取其学杂费,待相关部门进行身份认定后,予以免除或补收,确保不因收费标准调整而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